我以50万元的价格租了村民合作社建的房子,现在想解除合同。当时合同上把租给我的房子表述为店面房,实际上是工业用地,我能否以此为借口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退回所交的20万充作房租的定金。另租赁房屋以超过半年。
可以,可当面咨询律师把问题说清楚,法治进行时刘成义律师:13261283161
2009-04-15 09: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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