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A与邻居B发生纠纷。找了三个人,加上我。一共5人去找邻居理论 结果邻居报完110就开始打,把我给打了。其他人都没有动手。结果邻居B 去验伤为耳膜穿孔轻伤害。因为给我打了,邻居B也承认把我打了, 但是就咬定是我找的人把他们打了。要我赔偿,我成了责任人。 与朋友A没关系。朋友A录口供说他是过去拉架也被打了。 这事过一个月了还没处理完。我也一直没录口供,但是我能提供两位证人 来证明其他三个人不是我找的,因为本身就事就跟我没关系。 请问我找的证人在一个多月后去作证,证明我没找人,可以吗。
既然办案机关目前没有找你核实案情,那就说明办案机关目前没有认定你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你目前暂时没有必要主动提出证据,证明你的清白。视案情的发展再定。以后有问题可电话咨询。
2011-01-31 20: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