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单位因经营不善即将面临倒闭,可是用人单位给我们提供两个备选条件:1、 市场改为个人承包经营方式后,职工不愿继续在市场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 市场改为个人承包经营方式后,职工愿意继续在场工作,与市场已经签订的合同继续生效。合同期满后,职工可与市场重新协商,签订劳动合同。还要职工签字,画押,请问,如果我们选了第一条,会不会场方将不再支付赔偿违约金呢,我觉得,他们在和我们玩文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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