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 08年7月受的工伤,并被定为十级工伤。现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补偿就业,医疗,伤残这三金有没有具体的数额。(我是吉林省长春市人) 我是07年1月参加的工作。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09-04-16 22: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