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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财如何产分割问题?

咨询者 : a20032004 - 北京     时间 : 2011-02-02 21:26:48    状态 : 已解决



1、四年前以我的名义贷款买房,首付我自己掏了一半,另一半由我和女朋友共同打了一个借条给她父母。 2、两年后开始还贷,还贷资金都是我出,还贷四个月后登记结婚。 3、三年后又从她父母那借款没有打借条,我们自己也掏了一部分提前还款,目前只剩再还一年贷款就全部还清了。 房产证尚未下发,因为款没完全还完银行要盖章,我见过房产证上面写的是我的名字。 我们婚前同居过几年,婚前和婚后她没工作过几天收入很少,租房、还款、装修以及家电其实都是我个人收入里面支出。 我无意否认借款的事实,我的问题是这种情况离婚的财产分割该则么分,除了各自50%之外我还能分到更多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该房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担偿还借款的义务和婚后还贷部分的一半给对方后,该房产属于你所有。

2011-02-01 19:59:13

陆岩   [北京]    13911265180

买房行为虽然发生在你们登记结婚之前,但该房屋应视为你们共同出资购买,因此,房屋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割。

2011-02-26 18:24:47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增值部分也要进行分割。

2011-03-02 18: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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