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前夫在2001年购买了一套房屋,当时合同和发票所填写的都是我前夫的名字,但是当时由于某些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现在已与前夫离婚,协议这个房屋归我所有,且他已再婚。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我想办理房产证,且房产证上署我的名字,我应该办理怎样的手续呢?如果要补交税款,大约会在多少钱呢?另外,现在办理房产证需不需要我前夫的现任妻子同意?
要你前夫协助办理,如不协助,就要诉讼解决。与你前夫的现任妻子没有关系。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QQ:893788238 e-mail:zsb890604@126.com
2011-02-07 00: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