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五兄妹,我是老五,(我和他们同父异母)大姐,小姐,小哥都嫁出去了。现在家里就住大哥,大嫂,侄女,我,我老婆,我小孩,妈,爸。8个人都住在一个家里面。以前家里穷,在我上小学的时候大哥就出去打工了,直到我上中学他才联系家里说他在外面过得很好,然后就开始间接支付家里的生活开支。后来我中学下学去学习武术是他出的钱,在武术学校的生活费也大部分都是他出的。再后来我从武校毕业后他在他工作的地方给我找了个做保安的工作,他辗转多地,我也跟随他在他工作的附近找工作(保安)。后来跟他去海南后他因为适应不了当地的气候,所以回深圳工作了,但我却留在了海南做了一个潜水教练,同时也认识了我现在的老婆。潜水这份工作我大概做了五年吧。 2007年我结婚了,年底有了个小孩,我和老婆就一直在家带孩子(他带孩子我在市里找了份做保安队长的工作,1000元一个月)大哥也有个小孩,比我的大一岁,是个女孩,他现在又想要一个,因为家里住的人太多了,再加上大嫂也是个比较小心眼的人,所以家里虽说没有什么大的争吵,但总是有些不太愉快的事会发生,家到了不可不分的地步 家里前后各有一块地,前面现在种的是杨树(两年了)后面是一片果园。现在老爸说想把前面的杨树毁了种些有经济价值的树(这两年我们这里的住户都要搬迁,说要卖地,我们村主任家都已经搬了),大哥不同意出钱买树苗,但说以后前面的经济树分钱他要一半,后面的果园也要一半(这些年他关于后面的那片果园寄了不少钱回来)老爸的说法就是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他们两个(大哥和大嫂)是不可能在家务农的,所以自从我在家开始,家里的活基本都是我在干,果树是我在管理(老爸身体不好,做过手术)请问:如果我听爸的把前面的杨树毁了种经济树,将来应该分给他钱吗?(我个人投资,自己管理) 家里住的房子老爸说以前做起来共用了大概7万元左右,现在房子如果搬迁的话最少值20万。这个房子说实话,我确实没做出过什么贡献,做房子我也没有往家里寄过钱(那时我还没有能力,一个月才拿450元工资,那个时候还跟着大哥在深圳做保安)但后来做潜水教练家里要买抽水机,机动喷雾器什么的我也寄过钱回家。可以说这个房子做是他和老人的功劳,但维持这个家却也有我的一份苦劳。现在老爸说房子的四分之一应该分给我,他却不同意,他说房子是他一个人做起来的,都属于他。请问这种说法对不对?我能得到那四分之一吗?(近两年我因为爸身体不好,妈年纪大了,所以一直没有出去打工,家里的所有开支都是由我付的)大哥和大嫂一直在外打工,大嫂在小孩出生8个月就把孩子放家里由妈照顾,他小孩现在都5岁多了。而我的小孩从小就是我和我老婆养到现在,我小孩刚出生的那天晚上,妈说怕他小孩不跟他爷爷睡而回去带他的小孩去了,留下我和我老婆两个初为人父母的年轻人在医院照看一个刚出世的婴儿!!! 我不是想和他争什么,只是我想我这两年为这个家也付出了这么多,是不是真的应该像他那样说的:净身出户 他说他从开始出去打工至今,赚的钱算起来有80多万,去除他们自己所花的20来万,家里帐本上记录的11万(老爸有个好习惯,每天都会记日记帐),还有剩下的50来万哪里去了?他怀疑老爸有私房钱,但我敢以我的人格担保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我应该怎么办啊????救救我,如果可能,能不能告诉我哪里有这方面的法律依据? 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