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西百色市隆林县开了一家沐足店,于今年元月28号放假,但是由于店长是亲戚,一直住于店里,于二月一号上午11时左右使用平时用于技师打热水的热水器冲凉(热水器放置于客用洗手间,并未向客人及员工开放热水洗澡,员工有专用冲凉房)导致中毒身亡!身亡现场有其亲弟弟发现并拨打120及110(其弟弟于四天前同住),事发时其弟弟在2楼办公室上网,无其他人在现场。120诊断为煤气中毒死亡!
想问什么?
2011-02-02 07:34:25
按过错承担责任。
2011-02-03 15: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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