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被人用刀扎伤,胃部已经扎透。头部一轻伤。因手术需要在腹腔正中央又开一刀。事情发生在国外。涉及到民事赔偿。我想咨询一下,如果赔偿的话,最低可赔偿多少?
1.在国外要求赔偿的话,根据国际私法原则,应适用法院地法,即外国法律,现需要知道是哪个国家,才能确定赔偿数额。 2.也可以再中国起诉,适用中国法律,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和交通费等。根据实际支出赔付。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09-04-17 20: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