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107国道由北向南行驶于新安地段,有一个老人横穿国道,由于对面会车开远光,没看见这个老人,将其撞死,朋友速拨122,120报警。想咨询此类事故如何判定?肇事人应该将会如何处理?应赔偿多少钱?会不会判刑?
如果不负主要责任,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赔偿问题,即使无责也要承担10%以内的赔偿责任。
2011-02-05 15:50:16
1、如果你朋友在事故中承担主要或主要以上责任,则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应赔偿死者的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具体标准根据被撞老人的居住区域以及年龄等情况综合确定。
2011-02-05 15: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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