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在一家私人医院工作,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按医院规定我提前一个月递交了辞职报告,到期后该院董事长不但不给在变更手续上盖章签字而且还扣压了一个月的工资,请问该如何解决?
1、劳动者有权以提前三十天通知的方式解除劳动关系。 2、单位扣押工资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你可以依法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2011-02-05 15: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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