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我承包了村里集体荒地,开发成水田和虾场,现合同以到期,村民要回土地。《签合同时并为注明到期后给予我土地开发费用补偿》我是否可以索要土地开发费用的补偿。希望专业的律师给予解答本人QQ1270583897谢谢。
如果合同上没有写,较难办
2011-02-06 09:15:29
可以要求补偿
2011-02-15 16:47:07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