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姓李,在2011年1月份,本人求(没给车费)朋友的车去县城接人,陪同我的共4人(朋友),接到人以后就一起喝了点酒。吃完饭我就在县城留宿,然后他们3人开车回家了,回家路上因车速过快和酒后驾驶出了车祸。整个车都翻了,(路上无车辆和行人)导致车内3人全部受伤,司机腰部受伤(轻微),副驾驶头部受伤(轻微),后排座颈椎受伤(重伤)。我想问一下如果后排坐的人追究法律责任,我是否有责任,要承担多少法律责任。本人在这里先感谢各位的帮住。谢谢
本案应由驾驶员和车主承担责任,你无过错,无需承担责任。
2011-02-08 19:45:08
没有责任
2011-02-15 16: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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