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我的心病?

咨询者 : fa170123 - 湖北     时间 : 2011-02-07 15:42:52    状态 : 已解决



尊敬的律师:我与老公于07年4月相识,六月一起选房并全额交付房款。因不了解政策,购房合同只属了老公的名字。08年8月8日办理结婚证,09年办理房产证时,发证机关拒绝了填写双方姓名的请求,要求以购房合同上的名字为准,并说房子与我毫无关系。现在我们夫妻愿意将房产证上改为两个名字(增加我的姓名)。不知要办什么手续,是否要缴纳高额费用。 住房是头等大事,我购房装修投入近20万,都是我工作后辛苦积攒所得,万没想到这个“家”竟与我无关,很委屈不安!!恳请您帮我,我只想让法律承认这个房子是我们夫妻共有!! 顺祝新年好!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陈胜法   [江苏]    13685112638

可以变更,想变更就不要想费用多少,也不会有多少。

2011-02-08 08:24:55

曾能武   [湖北]    13886150830

你们双方可以书面约定该房屋为你们共同财产,最好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

2011-02-08 12:09:2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