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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遗嘱”的问题?

咨询者 : fa170580 - 北京     时间 : 2011-02-08 20:31:07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因为我的母亲去世的很早,和父亲的关系不好。所以从很小开始我就和外祖父母一起生活。我的外祖父母一共有四个儿女(包括我的母亲)。现在,外祖父母想把名下的两栋房产留给我,想问问关于‘遗嘱’应该怎么写才算是合法的?是否需要老人的其他儿女签署一份‘自愿放弃房产继承’的类似证明?如果不签的话,将来发生遗嘱纠纷的时候,法院会以什么为准进行判决:是遗嘱优先还是法定继承顺序? 谢谢。

  最佳答案

董杜骄律师   [北京]    13651278613

你外祖父母可以分别立自书遗嘱,并且签字确认。以后诉讼时提交给法院作为证据。也可以MSN: catmouse1972@hotmail.com随时沟通。

2011-02-08 20:32:50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李雪梅   [辽宁]    15904268899

遗嘱优于法定继承。只要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老人的财产,无需其他子女的同意。

2011-02-08 21:10:07

武云飞   [北京]    13691179637

答:外祖父母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无需他人认可或做放弃证明。

2011-02-08 21:30:09

梁洪亮   [北京]    13910568195

您外祖父母直接立遗嘱就可以,公证一下最好,不需要他们的其他子女出证明。

2011-02-08 23:04:53

袁丽萍   [北京]    18611943978

由你外祖父母立遗嘱写清楚他们的意见即可,无需其他子女签署任何证明或声明;为避免日后就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发生争议,最好通过公证方式立遗嘱。

2011-02-09 22: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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