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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种情况房产做完公证能否正常买卖?

咨询者 : fa170841 - 河南     时间 : 2011-02-09 10:56:14    状态 : 已解决



我家是河南省开封市的。我奶奶(还健在)名下有一个房产想公证给我,我今年28岁(未婚,在河南省郑州市工作)。公证后我能否正常买卖?但问题有以下几个: 1.奶奶健在,且有5个子女(也就是我的叔叔,姑姑),公证后要不要做析产? 2.公证后我要想买卖是不是还有时间限制啊? 3. 我名下有了这个房产后,以后我要是还想在开封买房子,是不是就要按第二套贷款利率来走啊?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如果作完赠与公证,最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然买卖存在法律风险的。

2011-02-09 11:00:41

洪雨   [四川]    13981684097

您好!公证后并不能代表所有权的转移,仍需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最终完成产权转移。否则,会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是否按第二套贷款利率计算,需向当地房屋主管部门详细咨询为妥!

2011-02-09 11:18:16

丁光华   [河南]    13137357799

建议委托律师协助

2011-02-10 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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