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跟妻子感情破裂,上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但他们共有的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却判给丈夫拥有其中两个房间,妻子拥有一个房间,客厅及厨房、阳台等其他地方共用。请问法官这样判合适吗?
这个很难操作吧
2011-02-09 23: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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