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因感情破裂,女方起诉离婚,法院在判决时是否偏向于男方? 2.结婚后,因原住房子太小(此房为父母所购),重新购买,在购房过程中男方父母付了一笔钱,房产证上为夫妻二人名字,请问,女方提出离婚后,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否要归还父母所付的那笔钱?
答:法院不会偏向男方;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归还父母那笔钱。
2011-02-09 14:16:52
同意武律师答复意见。
2011-02-09 14: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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