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上被A打,震伤脑部及被踢伤软组织肌肉.事情发生后被A的亲戚劝走没追究对方,但A晚上向其在派出所的亲属报案.说我打人,要求我赔偿万元金额.现在我想通过法院诉讼去解决.但是在现场的证人全都是A的亲戚朋友,并帮他作证,说我打他.派出所的也是其亲友,指证我.在此我想请问一下:1.事情发生后将近一天,公安局还可以立案吗?那不是如果我摔伤了,叫几个人作证讨厌某个人就可以到派出所说他打人?? 2.我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资料?如果指出对方的亲戚朋友关系,那A的证人作出的证词法院还予采立吗? 3.伤人案要求赔偿多少金额才比较合理?
1、公安局可以立案。 2、你说有人打你,你也得提供相关证据(包括被打及受伤的证明。有利害关系的人所作的证明效力弱。 3、赔偿金额与伤害程度及责任划分有关系。
2009-04-22 14:4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