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接受快递时都是先签字再拆封,出了问题,快递公司不付任何责任,如果想先检查货物,快递员会拒绝,请问法律有没有相关规定,关于快递签收问题!
高清会律师,13366937199 邮政管理总局有速递业务服务规范,行业惯例来看一般由托运向快递公司主张权利,除非托运人给你授权。托运时应当是表面完好的,签收后发生表面有问题,速递公司应当记录在案,或出具证明;如果内部有坏损,则和签收的关系不大。 问题的速度公司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对于合法的速递公司有保价的,他产会按价额和受损失比例赔偿;没有保价的,最多赔偿邮资的5倍。
2009-04-23 16:45:03
无具体规定。但签收只是邮件送达行为的认可,而不是邮件内容。
2009-04-23 10:44:36
虽然是先签字后拆封,但物品出了问题,属于快递公司责任的话,其还是应该承担责任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09-04-23 12:58:49
没有规定,但如果内容确实有问题,你应该找快递公司。
2009-04-23 10: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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