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和我前妻6年前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是归我,房子归孩子(今年8周岁),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我买的房子。现在我想再婚,我前妻和我争抚养权的问题。我是一名公务员,她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孩子在全托小学上学,一周回家一次。我想咨询一下,她有没有可能得到抚养权。还有就是如果她得到了抚养权我是不是要搬出现在的房子。我还能不能修改房子的归属。 谢谢
小孩抚养权要看有利于小孩成长的条件而定。
2011-02-10 00:04:07
您好,需要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由一方抚养。
2011-02-10 14: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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