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我在超市的寄存处寄存了一个箱子,超市给我办理了寄存手续并给了我一个手牌(箱子里有笔记本一台及其他衣服等杂物若干,但我未向工作人员说明箱子里有何物),但由于寄存处工作人员的失误,致使我的箱子被偷(超市的监控录像也显示,确实是被人偷走了)。现在的问题就是,我无法证明箱子有何物,笔记本的发票等也在箱子里,像这种情况我能否要求超市对我进行赔偿?如何进行赔偿? 麻烦各位律师能给予我解答,非常感谢!!
可以,但赔偿多少很难说
2011-02-10 08: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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