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8日,我公司有货物(成卷的输送带)运往外地,与多次合作过的物流公司联系并说明了货物的名称及数量,谈妥每吨运费650元,次日装货等有关事宜达成口头协议。次日装货过程中对方司机及负责的业务人员强烈要求将货物叠放(物流公司司机说还要装其他货物),我公司员工又要求将带子双排平放,但对方坚决不让,在我公司员工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按对方司机要求装货。在此过程中,因输送带发生滑滚,将位于货车正后方的对方司机挤伤。现在我公司想咨询的是,这种情况,我公司是否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损失是对方公司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你公司不需承担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09-04-24 14: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