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5号下午7点 地点: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 事件:本人让同事带领工资2600元,下午3点多领完结果晚上7点多钟打来电 话说钱包丢失了, 内含本人让其带领的2600元。 问题:像这种事我想请问一下,应该怎样赔还?究竟法制上是怎样规定的?
原则上应由同事全额赔偿。但考虑到感情因素,建议适当减少对方的赔偿数额。
2011-02-10 22:44:51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