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安置房在未取得两证的情况下,私下与房主签订协议待房主领取两证后再给过户,这样的交易方式受法律保护么?因为国家规定是5年内不允许进行交易的,如果合法的话如何交易才能最大程度上规避风险? 现在主要是担心的是房子私下买了,5年后房子涨价了,房主以过户为要挟恶意让补差价或者毁约不给过户了。而且是在5年内购买的,当时房主并没有取得房子的所有权所以怕法律不认可,到时候遇到纠纷无法起诉或者起诉失败,房主只退回购买时的房款。
你说的这种情况有法律风险要慎重,协议的效力是需要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认定的,但麻烦肯定少不了。
2011-02-10 15:33:38
风险很大,你们之间的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011-02-10 15: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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