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晚上一人闯入我家无故打狗,我母亲出去阻止,也被其打伤,我们急忙打电话报警,此人看我们报了警就躺在地上耍赖,称我们将其打伤,警察找来此人的家人,他的家人一来听此人说我们打他了,他的父亲部分青红皂白就将我妹妹的鼻骨打断了,当时的全部过程公安人员都在场,但是公安办案人员只拿了录音器材,并没有带摄像器材,我无奈只能用手机拍下妹妹被打伤的照片。 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朋友: 1、当时那种情况下公安人员有没有义务将此人的父亲逮捕? 2、就算当时没有抓人,是不是也应该限制其不得离开本县范围内多少天? 3、我妹妹现在已经拿到了法医诊断报告,是直接向公安机关提起申请抓人,还是得先到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受理后由法院向公安机关下达将其逮捕归案的通知? 4、法院一般得多长时间才能受理此案?
1、公安应当制止不法侵害,但是逮捕需要检察院批准。 2、公安在没有犯罪证据情况下不能限制其人身自由。 3、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以上,可报请公安走刑事诉讼程序。
2011-02-11 09:44:46
答:根据你的描述,公安人员应当场将致害人控制并拘留,如果你家人的伤情构成轻伤以上,致害人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是刑事案件,公安是必须立案的,如果他们不立案你们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2011-02-11 09:51:27
1、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非经检察院批准或者法院决定不受逮捕,公安是没义务对其实施逮捕的。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先行拘留。 2、公安也没有义务限制对方不得离开本县,限制离开本县是在办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期间的规定。 3、你妹妹拿到法医鉴定,如果是轻伤则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如果是轻微伤,则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4、轻伤案件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你妹妹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请求法院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只要证据充分法院应当立案审理。
2011-02-11 10: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