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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定为刑事案件!?

咨询者 : fa172324 - 辽宁     时间 : 2011-02-11 13:48:20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 2010年,我父亲出工差的途中在高速上由于老农烧荒引起高速浓烟导致几车连串相撞而入院,入院抢救三天无效过世。 后案件定性为刑事案件,由交警部门转交到刑侦大队。 可是直到现在高速交警也不给出事故责任认定书,法院没有认定书又不予立案。 请问,交警不出认定书合法吗?法院没有认定书一定不会立案么?现在案件都过去一年了,会不会过有效追溯期(我一直都在法院交警之间协商)? 期待您的回答。

  最佳答案

焦守弘律师   [辽宁]    13889250167

这位朋友,首先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你的案件相对复杂,本来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由于高速公路人为能见度问题转到刑警管理,但这个案件按照惯例,刑警又无法最后处理,况且本案不按照交通肇事处理,对你相当不利。再,本案不存在追溯时效问题,法院不受理此案也符合法律规定,你应该找刑警,交警继续沟通或聘请律师为之。

2011-02-11 21:46:30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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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定已经立案,时效中止或者中断,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以免丧失实体权益

2011-02-11 14: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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