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我是2010年毕业的硕士生,7月入职一北京国企,单位为我解决了集体户口,但由于对公司所从事的公司不感兴趣,不是自己喜欢从事的行业,想 离职,想咨询违约金的问题。 说一下我和公司的情况,和公司签了5年合同,4000/月,每天都加班到8,9点或更晚(5:30下班),周末偶尔会加班,项目紧时会熬夜,但都没 有加班费。合同中没有相关违约赔偿的条款。而我一个同学在该集团另外一个子公司的,签合同时已经签了去国外培训的合同,如工作不满5年,违约 金16万。因为我没有进行相关培训,也没有签相关的赔偿合同。因此,我打算工作一年或一年半后离职,请问,如果离职需要交付违约金或一些赔偿 金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