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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急!急!?

咨询者 : fa172337 - 河北     时间 : 2011-02-11 14:06:51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 我现在在饭店不想干了,想辞职但是老板不同意。想走但是他压我的工资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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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2011-02-11 14:10:47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2011-02-11 14:29:44

何江   [甘肃]    13519621347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011-02-11 14: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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