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现在在饭店不想干了,想辞职但是老板不同意。想走但是他压我的工资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2011-02-11 14:29:44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011-02-11 14:5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