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日企公司,一个公司有两个品牌,现在我所在的品牌要关掉,要我调换部门,我不同意。公司以此为理由辞退我的话我拿得到补偿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011-02-11 14:56:51
拿不到经济补偿
2011-02-21 17: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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