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认识,认识一年后结婚。由于女方母亲的原因而导致离婚。离婚后什么都判好了。可是过了没多久,要叫我赔钱,不赔钱就告我。告我导致她2次宫外孕切除输卵管的事。一次宫外孕是在没结婚前,一次是在结婚后。看病的钱都是我出的。请问这能起诉吗?要是能起诉,我该怎么办才不输~!好心的律师朋友帮帮忙!祝身体健康 全家幸福!
告你是她的权利,你只好应诉。
2011-02-12 09:14:27
起诉是可以起诉的,但你可以胜诉的。
2011-02-12 15: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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