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工厂工作2个月,临时因假未上交假条。现被厂方辞退。 请问我是否可以向厂方所要赔偿。 因年前身体不适,故临时请假。有给领导口头申请,单并未递交假条。现厂方因此事而辞退我。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向厂方所要工资赔偿。(本工资除外)
你这种情况可以同单位协商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每干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月工资,如果你有证据证实有病可以补假的,那样的话,单位涉嫌违法解除,可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先协商吧,协商不成提起仲裁。
2011-02-12 09: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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