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于去年在开车途中撞死了两人。主要责任不在我亲戚。赔了30万,但是不知道公安机关未消除档案,现在居然网上还有他的通缉令。为此我亲戚又花了数万元,但还是没有解决。现在公诉机关又提起公诉,要他出庭,这事怎么办啊?赔了这么多钱还要坐牢吗
关健是责任认定对其不利,重新认定才行。
2009-04-28 14:39:52
你们已经尽了主要赔偿责任,不应该再对你的亲戚提起公诉。 应诉委托律师办理,请与魏律师电话联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09-04-28 13:56:17
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前花的钱是民事方面的赔偿,不能以民事赔偿的方式抵消刑事处罚,公安、检察机关的做法没错。
2009-04-28 12:52:10
根据关于交通肇事的较新解释,死亡三人以下不包括三人的若要负刑事责任,至少需要主要责任以上,因此,你的亲戚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只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可。
2009-04-30 00:30:02
以前不是有很多撞死了人只要赔钱就可以了吗?主要责任不在他,但责任划定书上好像写的是他的责任。
2009-04-28 13: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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