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外婆去世的早,我妈妈(那时候还小),外公的一个弟弟(简称D)来照顾我妈妈。后来因为拆迁,村里的干部把我外公外婆留下的房子给拆了(那是我外公外婆的地,应该是我妈的),这时候妈妈已经出嫁。所得房钱给我外公的D了,另又给我外公的D盖了几间房。后来由于修路又面临着二次拆迁,这时候D让妈妈在房子上再盖两间,那样拆迁就会多分点,妈妈没有去盖,最后由D的另外一个侄子在上面盖了两间。到后来拆了后,他的侄子得30平的房子,D得50平的房子,回迁的时候领了个80平的房子,D把房子的产权(遗承人写成他侄子了)放到那个侄子的名下,但是到如今还没有房产证。但是现在D老了,生病了,无人照顾,需要妈妈来照顾。那么这个房产妈妈还能争取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