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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病人犯法谁负责?

咨询者 : tingxin - 河南     时间 : 2011-02-12 21:34:01    状态 : 已解决



我住的是家属院,在我家对面楼上住个大概中年女人,时常站在窗子对着我家辱骂,还是在半夜里,附近的人都说她精神上有问题,她是一个人住,她还有丈夫一个女儿今年22但都不管她,这种对我家辱骂已经有十年之久了,期间报过警,找过居委会,都只是调解,就在年前,我和我母亲在家属院大门碰见那个女人对骂并出手,最后我报了警才结束,经过这件事情,现在那个女人会拿个铁棍出门,我很怕事情会进步向坏的地方发展,我不想有人受到伤,难道她精神上有问题就能逃避法律的约束? 我不知道怎么办 ! 请哪位好心的律师帮我出出主意, 以解燃眉 !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精神病人犯法,应该由其监护人对你承担赔偿的责任,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 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2-12 12:52:10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赵佳   [北京]    13681154805

能否和中年妇女的家人沟通,为其治疗;其次家人出门要小心谨慎,遇到危险情况马上报警。

2011-02-12 13: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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