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61岁了,2005年到重庆较场口的一家商场当搬运工,今年年底生病不能继续干了,一共干了六年,这六年里没和商场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契约,商场没有为他买任何保险,没有周末,天天都上班。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能找商场对这六年进行赔偿吗?
你父亲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补缴社会保险、支付经济赔偿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2-12 21:26:51
如果是在商场领取劳动报酬,与商场是劳动关系,可以主张经济补偿;但如果是从消费者那里按工作量领取报酬,则与商场不存在劳动关系,不能对商场要求经济补偿。
2011-02-12 21: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