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中村,宅基地证归属为儿子。父子争诉老房7间房,判给父亲原有3间房权益。房屋在审理期间因损坏拆除,同时宅基地已收归村集体。 主要是父亲想通过本判决争取从村里分房子2套。村里以宅基地为依据发放房屋。宅基地证归属为儿子。 请问原有3间房的权益,到底能得到什么?
可以依据该判决获得分得宅基地的资格。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09-04-29 22:23:07
张律师:房子已经没有了。宅基地,因为父亲不是村民,早就迁走了,户口不在。最终权益能落实到什么方式呢?期待回答
2009-04-29 14:15:40
可以取得原有3间房的所有权及相应面积的宅基地。
2009-04-29 14: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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