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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咨询者 : l10161008cc - 山东     时间 : 2009-04-29 14:28:56    状态 : 已解决



侓师,你们好! 我是江西省吉安县一市民,我母亲(47岁,公司在职)因一起交通事故(小车乘员)受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交通部门判定相对方为主要责任方.请问我母亲应该怎样维权,相对方要赔偿我母亲哪些事项(有章可查的具体赔偿事项,明细赔偿金额)?请你们告诉我.诚谢! 急!急!急!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于昕晖   [山东]    13181271911

起诉对方,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伤残补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如要律师代理可以与我联系,山东信雅律师事务所于律师,手机15906371068

2009-04-29 15:46:31

陈学增   [北京]    13146075091

1、小车和相对方车辆可为共同被告,全部损失依法由其赔偿。 2、一年诉讼时效。 3、赔偿包括:医疗、误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交通费等。详细可查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2009-04-29 16:00:38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医疗费,实际支出的。 2.护理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 3.营养费,按当地标准支付。 4.误工费,伤者住院期间的误工收入。 5.交通费,实际支出的。 6.伤残赔偿金,当地居民纯收入X20年X百分之三十。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09-04-29 22: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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