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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能否不值夜班?

咨询者 : yuwuwen2002 - 北京     时间 : 2009-04-29 16:47:50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好:请问护士从事护理工作算不算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在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废没废止?要7个月才不上夜班苛刻了一些。 我爱人怀孕5个月,医院要求她上夜班,能不能合理规避?她现在是一直请假,算到现在请了四个月,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医院要挟她必须在本院体检,否则不再同意请假,视同旷工。请问医院能强行要求她必须在哪里开假条吗,他能开除孕妇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陈学增   [北京]    13146075091

1、该规定仍然有效。 2、您妻子的权利完全合法。 3、请假是自损合法利益。 4、可向上级反映。 5、可提起劳动仲裁。

2009-04-29 17:03:18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医院无权要求她必须在本医院体检,在怀孕期间,医院无权开除她,否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09-04-29 21: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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