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 我有天晚上起车往前开,大约20多迈的速度,把一个准备打出租车的人刮倒在地,不是撞,是右侧前门的位置刮的,他不起来。然后住了院,大夫当天检查说无外伤内伤,没出血没有骨折说再观察三天。而患者说身体没有知觉。三天后,说浑身疼痛,没有其他任何病症。 我的车买的是全险,第一时间已经向保险公司报案。交通队现在裁决下来了,车辆我下周一去提。昨天我想给他2000补偿一下,而被刮方说给他们三万就出院,不给的话,出院后就要起诉我们。 请问几个问题: 1、我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2、如果起诉我会不会胜诉 3、您估计一下,法院会判我给对方多少能平息 (备注:被刮人的妻子是该医院的护士)
这位朋友,你好,针对你的问题我做一下答复:1,你应该不再理睬他,做冷处理。2,如果对方起诉,法院会追加你投保的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3,不管法院判多少赔偿,都是保险公司来承担,你只是承担诉讼费估计不会超过500元。不知回答你满意否?
2011-02-13 10:08:52
赔偿应该按照对方的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票据进行,不能漫天要价,对方无权再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向你要求赔偿三万元,你有权拒绝,对方打官司也不会赢的,你不必担心。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2-13 10:2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