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退休前,单位人事部门进行信息采集,将我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全部扫描。退休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单位人事部门将我的职称证、身份证给本系统另一个单位注册资质使用,注册年限五年。无偿使用。这属于什么性质?我该怎么办?
单位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姓名权,你有权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2-13 12: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