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律师您好: 房产商囤资,让我们先交预付款,作为借款。借款协议约定1)到2010年10月30日还款截止;2)到签订《购房合同》时,协议自动终止。 我想问一下: 1.法律上讲,是否2010年10月30日也算此协议的截止日期? 2.如果算是,这两个截止日期是否以先到的日期为准终止此协议? 急,明天就要前此协议了,请您赐教!
你问高律师?来错了地方吧。
2009-05-02 10: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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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8 10: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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