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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该怎么离婚?

咨询者 : fa173993 - 广东     时间 : 2011-02-13 16:31:23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2008年1月1日与我老公结婚。当年9月生下一女儿,2009年2月起因感情不合吵架我独自回了娘家,后来他一直没找我也没给我电话,我因想孩子给他打电话他也不理会。二十几天后我接到他哥的电话说孩住院子(有生命危险)。我马上赶到医院,在医院照顾孩子十多天后出院。回家孩子依然发高烧,他还是不愿意带孩子去看医生。我只好把孩子带回娘家医治,现在两年已过去了。他一直在外打工,我在娘家边带小孩子边打工(这期间他只来过两次,加起来不到十天时间)一直不给我们生活费。我现在要求他与我们团聚,他还要我再等他三年。我不愿意等(我们已经没感情了)。两年来都是我自己赚钱养小孩及自己。我现在要求离婚,他不肯。但又不来团聚。也不给我们生活费。我该怎么办?可以起诉离婚吗?起诉离婚该怎么起诉(须要什么材料,到哪里起诉,须要多少钱)哪位好心的律师帮忙答复一下,本人感激不尽!谢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聂成涛   [北京]    13810624837

你可以向你们当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费用不多。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2011-02-13 19:03:29

刘博   [广东]    18929962012

你可以起诉离婚。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的法院会判决离婚的。现你要向法院提供已经分居两年的证据。

2011-02-15 16: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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