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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拿回我的产权?

咨询者 : christina26 - 北京     时间 : 2009-04-30 10:45:26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00年从单位按房改买的房子,单位没有及时办理产权证,但是手续齐全而且房产局也有登记,01年底我们突然接到法院的通告查封了我们的房子,原来开发商用已经卖出的房子抵押贷款无力偿还,法院将房子判给了银行,并且冻结了房管局对该房的一切过户手续。我到法院咨询法院说我们是案外人不能质疑。我们该如何拿回产权?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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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同时,可以起诉银行到法院要求确权。

2009-04-30 10:51:15

陈学增   [北京]    13146075091

1、商品房依法出售后,买卖双方必须到房管相关机关进行行政登记。该行政登记是一种法定行政确认行为,是国家对民事行为的强制干预表现。该行政行为未经撤销,则双方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变更。换句话说,该行政行为的存在,决定了开发商用“已经卖出的房子抵押”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无效。 2、如抵押在先,其效力相反。 3、如法院确系作出相应行为,您可依法主张权利。 仅供参考。

2009-04-30 18:19:59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起诉开发商要求退还返款,案情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09-04-30 10: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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