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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问题?

咨询者 : fa174229 - 山东     时间 : 2011-02-13 22:45:03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对象姥姥活着的时候将一处房子给了我对象的妈妈.但是没有过户公正.只是写了个东西.按了手印.之后老人就过世了.但是不幸的是我对象的妈妈之后也癌症去逝了.我就想问下.这个房子算我对象家的嘛??现在是怎么个情况..麻烦您了.

  最佳答案

殷建伟律师   [北京]    13601210331

这个是比较复杂点。从物权角度讲,你对象的母亲没有办理过户,不享有物权。之前他姥姥表示给他母亲的那个书面东西如何理解?如果说是析产的话,别人是否也分到了,如果没分到,这个给就有不公平之嫌,他姥姥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要争,理由是这个赠与行为没有履行。但我个人认为,活着的时候赠与,虽然没有办理过户,但他姥姥之后也没有其他书面的东西撤销赠与,也可以理解为老人死前的遗嘱也是这个意思,因此,该房应该归他妈妈所有。他妈妈去世后,归他妈妈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所有。

2011-02-13 23: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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