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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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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咨询者 : fa174309 - 天津     时间 : 2011-02-14 09:25:43    状态 : 已解决



我入赘到女方家,在领结婚证以前我出钱在她家宅基地上拆老旧房重建新房71平米,登记她爸的名字,她爸已死亡,我以儿子的身份办的伤事,现农村平改按每户分190平米,登记是她妈的名字,请问能登记我和我爱人的名字吗?因她妈好吃懒做例如(三伏天不洗和面盆重复使用)这种人法律能照顾吗?我是山里人吃苦耐劳,我是她们家打工仔,如离婚我能分多少,孩子分多少,她妈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已出嫁,还能分房吗?请法律界人士在百忙之中抽点时间关注,谢谢,特谢,急,急。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丁国利   [上海]    15900893656

类似情况登记你岳母的名字没有什么不妥,这与好吃懒做没有关系,你们如果加上你夫妻的名字也在情理之中,不过要协商好到动拆迁办说清楚在登记时注明。如果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将来离婚诉讼很难说能分得到;如果没有特殊政策她大女儿一般不会分到房子。

2011-02-14 11:03:20

齐志龙   [天津]    15522318437

可以协商解决,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对财产进行划分并确定归属

2011-02-14 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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