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朋友遇到的一个事情,烦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我今年五十出头,与现在的老公都是二婚,属于晚年婚姻。老公身体不好,这几年来我一直照顾他,其名下有一处房产(其和亡妻共有),他的三个子女因为工作都很忙,没时间照顾他,就对我开出了一个条件,即把男人名下的那套房子送给我,条件是让我照顾这个男人直到死亡。虽然其子女都写了一份承诺书并签字了,但我仍然有顾虑,怕男人一旦走了,他们就翻脸不认人。现男人卧病在床,身体状态非常差。我想尽快解决这件事情。有考虑过房产证过户到我名下,但是房子在外地,男人身体欠佳无法施行,请问是否有别的方法能确保以后那套房子归我所有? 我的积分也就50分,全给出来了,有点少,但是希望能得到您们的帮助,谢谢~
你们可以做一份夫妻财产约定,约定该房屋属于你个人所有,这样的协议是依法生效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2-14 11: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