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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买卖?

咨询者 : fa174353 - 山东     时间 : 2011-02-14 10:23:35    状态 : 已解决



2007年,我们以30000元从他人手里购买2间经营房,面积约30平米,无房产证,也未订立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后来第一出让人想再买回去,我们不同意。这房尽管没有产权证,可也是有关单位统一开发的,第一出让人也是买来的。请问:我们和转让人之间的买卖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如果对簿公堂的话,我们的胜算能有多大?拜托了。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陈胜法   [江苏]    13685112638

需要研究材料后才好说

2011-02-14 10:28:23

于柱   [山东]    13011735168

没有合法开发依据,法律不保护,单位私自开发的,也不保护。

2011-02-14 10:35:55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这种连环买卖房产,如果房产是不能上市交易的,那么对于各方而言,都是风险。

2011-02-14 11:02:50

丁良振   [山东]    13054963377

你们的买卖合同是成立的,也受法律保护,但因该房屋无房产证,不发生物权上的变动

2011-02-14 17: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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