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林律师。 我们看中了一套二手房,房主要求我们在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拿到房地产登记中心过户回执后将全部房款一次性支付给房主,因为拿到过户回执和拿到新房产证中间有个时间差,我想请问,拿到过户回执是不是就代表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就是我们了,这样做风险大不大? 多谢您回复。
登记收件后不能撤回的,你这样做的风险不大。
2009-05-05 10:09:44
2009-08-02 21: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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