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赁了民宅办公(合同已注明),由于房主没征得其他业主同意,未办理许可手续,物业不允许我办公,我被迫搬出。房主告我违约,法院判我赔他16000多元违约金,我觉得是无效合同,不应赔偿,我该怎么办
该合同应该是无效的,你可以上诉或再审
2011-02-14 23:21:57
是你要办公,所以办公许可应当由你办理或者定合同前即完善相关程序,房主只有协助的义务。现在合同不再轻易认定无效了,如果你提供其他业主坚决反对你办公的证据,合同最终也是解除而已。
2011-02-15 07:43:44
可以上诉
2011-02-15 18: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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